凡是到达了的地方,都属于昨天。哪怕那山再青,那水再秀,那风再温柔。太深的流连便成了一种羁绊,绊住的不仅仅有双脚,还有未来。没见过大山的巍峨,真是遗憾;见了大山的巍峨没见过大海的浩瀚,仍然是遗憾;见了大海的浩瀚没见过大漠的广袤,依旧遗憾;见了大漠的广袤没见过森林的神秘,还是遗憾。
这段文字作者意在说明:
风光无限,在昨日更在明天
昨天已然过去,可怀念不可流连
只有不断出发,未来的精彩才会继续
最美的风景,不是终点,而是在路上的自己
英雄骑马射箭,路遇猛虎,相距50米,适逢箭矢已尽,遂驱汗血宝马逐之,意欲生擒。今知宝马步幅较猛虎为大,宝马2步值猛虎3步,然猛虎动作较宝马迅捷,宝马奔跑3步之时猛虎已经狂奔4步,则英雄追上猛虎之时,汗血宝马跑了多少米:
320
360
420
450
王刚、赵虎与李亮是某机关新进员工。他们三人中,有两人单身,两人爱好打乒乓球,两人是北方人,两人是公共管理专业硕士。
如果王刚与李亮是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则他们都是北方人;
如果赵虎与李亮爱好打乒乓球,则他们都单身。
已知他们每人最多只拥有3个上述特征。
加上“如果王刚是北方人,则他单身”这一条件,可以得出以下哪项结论:
王刚单身
赵虎是公共管理专业硕士
李亮爱好打乒乓球
王刚是北方人
下列古诗中涉及的历史事件,按先后顺序排列正确的是:
①千寻铁锁沉江底,一片降幡出石头
②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
③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
④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
①③④②
③④①②
②③④①
④③①②
已知今年小明父母的年龄之和为76岁,小明和他弟弟的年龄之和为18岁。三年后,母亲的年龄是小明的三倍,父亲的年龄是小明弟弟的四倍。问小明今年几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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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手工艺产品一般在产业基地集中生产再销往全国乃至全世界,这使得各地旅游景点销售的手工艺产品常常来源一致,________。以各地博物馆为代表的单位已积极对地方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有意识地进行地方资源的________创新,而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的传统手工艺尚缺乏产品设计新意,未能________地方手工艺特色。
依次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大同小异 针对性 突显
如出一辙 颠覆式 展现
索然无味 突破性 涵盖
乏善可陈 开放式 抓准
桐叶封弟辨柳宗元
古之传者(1)有言:成王以桐叶与小弱弟(2)戏(3),曰:“以封汝。”周公入贺。王曰:“戏也。”周公曰:“天子不可戏。”乃封小弱弟于唐。
吾意不然。王之弟当封邪,周公宜以时言(4)于王,不待其戏而贺以成之也。不当封邪,周公乃成其不中之戏,以地以人与小弱者为之主,其得为圣乎?且周公以王之言不可苟(5)焉而已,必从而成之邪?设有不幸,王以桐叶戏妇寺(6),亦将举而从之乎?凡王者之德,在行之何若。设未得其当,虽十易之不为病;要于其当,不可使易也,而况以其戏乎!若戏而必行之,是周公教王遂(7)过也。
吾意周公辅成王,宜以道,从容优乐(8),要归之大中(9)而已,必不逢其失而为之辞。又不当束缚之,驰骤(10)之,使若牛马然,急则败矣。且家人父子尚不能以此自克,况号为君臣者邪!是直小丈夫缺缺(11)者之事,非周公所宜用,故不可信。
或曰:封唐叔,史佚(12)成之。
注释:
(1)传者:文字记载,著作。
(2)小弱弟:周成王之弟叔虞。
(3)戏:开玩笑。
(4)时言:及时进言。
(5)苟:不严肃,轻率。
(6)妇寺:宫中的妃嫔和太监。
(7)遂:铸成。
(8)优乐:嬉戏、娱乐。
(9)大中:指适当的道理和方法。
(10)驰骤:被迫奔跑。
(11)缺缺:耍小聪明的样子。
(12)史佚:周武王时的史官尹佚。
关于周公和柳宗元对于成王以桐叶戏弟一事的看法,以下说法恰当的是:
周公认为成王可以和弟弟开玩笑,但不应该给弟弟封地
周公认为成王不应该和弟弟开玩笑,也不应该给弟弟封地
柳宗元认为成王可以和弟弟开玩笑,也可以给弟弟封地
柳宗元认为既然成王是开玩笑,就不应该把玩笑当真,真给弟弟封地
有关6岁儿童的行为描述不正确的一项:
6岁的儿童可以练长跑
6岁的儿童用石头把人打伤,应该由父母承担责任
6岁的儿童认知水平具有相对具体和刻板性特点
《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中6岁以上的儿童在责任人协助下,每人每年植树3~5棵
三千多年前,当“中国”这个名词刚被使用时,它的范围只指今天的河南一带,以后才逐步扩大到黄河中下游地区。尽管这一地区并非今天中国的地理中心,却一直被认为是“天下中心”,并且长期雄踞中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地位。
这段文字主要谈的是:
“中国”一词在古代的真正含义
三千年以前中国大致的疆土范围
古代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黄河中下游地区在历史上的重要地位
间接证据:是指单个证据无法直接证明待证事实,而是得通过与其他证据联合在一起,方有可能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
在程文涛诉李先楚借款纠纷一案中现有以下证据,其中属于间接证据的是:
程文涛出具的由李先楚签名的借条一张。该借条内容为:今借程文涛人民币3000元整。一个月内归还。1999年3月20日
李先楚的同事乔某的证言。乔某证明,他在1999年3月21日听李先楚说,李先楚向程文涛借了3000元钱准备到外地旅游时用
李先楚向受诉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李说:“我在1999年3月20日向程文涛借了3000元钱,但我在5月份就还给他了。当时我向他要借条,他说借条丢了。他给我写了一张收条,但收条我现在找不着了。”
李先楚的朋友张某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证言,李先楚在1999年3月底与张某出外旅游时向张某说,这次出来玩的钱是向别人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