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大幅上调了科学技术奖的奖金标准,最高奖奖金由此前的500万元/人上调至800万元/人,且全部由获奖者个人支配。在人们的印象里,科研工作者的形象似乎总是与清苦绑定在一起,科研中个人智力劳动的价值,常常被有意无意地轻视。事实上,没有科研工作者的个人努力与智慧,再多的投入,也不能确保取得相应的产出。因此,不论是国家、社会还是科研机构,都该为他们的努力提供回报。这也传达出一个信号,国家尊重科研工作中个人的价值,或者说,只要能取得相应的成就,科研工作者就完全可以堂堂正正地过上富裕、优渥的生活。也只有这样,科研事业才能有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注入,进而变得更加繁荣、昌盛。
这一文段的主要意思是:
国家大幅上调了科学技术奖的奖金标准
要加大对科研中个人智力劳动的奖励
科研工作者配得上这样的奖励
科研工作者的清苦生活已在改变
国库券发行之后,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买卖)。请根据下表提供的信息回答下述问题(计算时交易佣金不计。另根据我国银行系统计息方法,不计复息,即每一年所得利息不作为第二年计息的本金)。
如果2004年4月1日在上海证交所买入2002年五年期国库券1万元,又于2004年6月1日在上海证交所全部卖出,这笔投资所得到的收益率是多少:
1.9%
3.75%
1.810
1.458
为了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保障生态安全,2020年底我国通过了第一部流域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将法治清流注入长江母亲河。
2021年6月19日,R市F区水利局收到举报线索,汉江河道F区龚洲渡口下游有工程船正在进行非法采砂作业,遂立即前往涉案水域进行查看。经调查,R市某石业公司M号采砂船在当日采期即将结束途中,在龚洲渡口下游500米处水域持续进行2小时左右的采砂作业,采砂量共计300吨,涉案价值达1.2万元。
R市F区水利局根据事发当日执法人员现场拍摄的照片、现场勘验记录及现场作业人员的询问笔录认定,R市某石业公司M号采砂船作业区域为禁采区,开采行为属于非法采砂,遂作出没收采砂船舶、没收违法所得1.2万元、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该石业公司认为行政处罚过重,向F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行政处罚。
R市F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M号采砂船在F区河道采砂规划禁采区域作业的行为,违反《长江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禁止在长江流域禁止采砂区和禁止采砂期从事采砂活动”之规定,F区水利局作为涉案水域的河道主管机关,具有查处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的法定职责,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已进行调查取证、举行听证会、并召开了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实认定清楚、程序正当合法、法律适用正确,遂判决驳回该石业公司全部诉讼请求,维持F区水利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区水利局作出没收采砂船舶、没收违法所得1.2万元、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均属于:
行为罚
资格罚
财产罚
自由罚
李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满后,司法机关查获李某在缓刑考验期内,曾经伙同他人盗窃财物价值3万元,对李某应当如何处理:
不撤销缓刑,以累犯从重处罚
撤销缓刑,以惯犯从重处罚
不撤销缓刑,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撤销缓刑,前后罪数罪并罚
某人用一笔钱买入两年期年化利率为5%的银行理财产品M,两年后连本带息再追加10万元又买入年化利率为6%的银行理财产品N,又一年后全部收益为3.09万元,那么这个人第一次买入了( )万元的银行理财产品M?
10
15
20
30
王某向李某借款1万元,李某当场向王某交付现金1万元,王某向李某出具借条一份,张某在该借条上签字,后王某没有按时还钱,李某将王某和张某同时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还钱,并要求张某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张某的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张某只是作为见证人签字,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张某在别人的借条上签字,应当推定为保证人,并承担保证责任
张某在别人的借条上签字,视同共同借款人,应当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只要借条上没有任何明确表述或其他事实表明张某愿意承担保证责任的,张某即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商店购入一百多件A款服装,其单件进价为整数元,总进价为1万元。已知单件B款服装的定价为其进价的1.6倍,其进价为A款服装的75%,销售每件B款服装的利润正好为A款服装的一半。某日商店以定价销售A款服装的总销售额超过2500元。问当天至少销售了多少件A款服装?
13
15
17
19
某机械加工企业下设四个生产车间生产加工同种类型和型号的产品,并以人均产量评价劳动生产率。
同车间中,初级工较高级工劳动率差距最小的是:
甲
乙
丙
丁
某公司甲、乙和丙三个销售部在2014年的销售额分别占公司总销售额的40%、35%和25%,其在2015年的销售额分别比上年增长了20%、300万元和16%,而总销售额增长了1800万元。问甲销售部的销售额比上年增长的数量比丙销售部高多少万元:
200
300
400
500
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66元,比上年增长8.9%,增长率下降1.2个百分点。按常住地分,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比上年增长8.2%,增长率比2014年下降0.8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2元,比上年增长8.9%,增长率比2014年下降2.3个百分点。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0772元。全国农民工人均月收入3072元,比上年增长7.2%。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712元,比上年增长8.4%。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392元,增长7.1%,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223元,增长10.0%。2015年,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536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36万人,比2013年末增加3133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0472万人,增加365万人,比2013年末增加772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66570万人,增加6823万人,比2013年末增加9525万人。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8894万人,增加598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7675万人,增加622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7326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1404万人,增加765万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7489万人,增加127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7769万人,增加730万人。
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为多少万元?
1.9
2.2
2.6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