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按1:3:4的比例订购了一批红色、蓝色、黑色的签字笔,实际使用时发现三种颜色的笔消耗比例为1:4:5。当某种颜色的签字笔用完时,发现另两种颜色的签字笔共剩下100盒。此时又购进三种颜色签字笔总共900盒,从而使三种颜色的签字笔可以同时用完。问新购进黑色签字笔多少盒?
425
450
475
500
某县委办公室主任吴某,吩咐其下属孙某,利用举办会议的机会,通过虚开发票冒领会议经费44860元。孙某自己留下9860元,将其余的35000元交给吴某,吴某据为己有,此事被监察部门发现并移交司法机关,吴某涉嫌的罪名是:
贪污罪
职务侵占罪
受贿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
下列选项中,按照诗句所代表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列正确的是:
①问东城春色,正谷雨,牡丹期
②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
③微雨众卉新,一雷惊蛰始
④麦穗初齐稚子娇,桑叶正肥蚕食饱
③①④②
①④③②
②③①④
①②③④
下列选项中,按照诗句所代表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列正确的是()
①问东城春色,正谷雨,牡丹期
②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
③微雨众卉新,一雷惊蛰始
④麦穗初齐稚子娇,桑叶正肥蚕食饱
③①④②
①④③②
②③①④
①②③④
倒装是一种通过词序颠倒以增强表现力的修辞方式。在格律诗中,有些倒装句是为了迁就格律;有些是为了强调某一形象,加强语气、音节,突出话语的表现力。
下列诗句未使用倒装的修辞方式的是: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
香稻啄余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
刘某将一头耕牛出租给沈某,因沈某照管不周,耕牛走失。为此,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由沈某赔偿刘某2万元。沈某支付赔偿金后,发现耕牛被关押在邻近的农场。沈某与刘某便请求农场返还耕牛。农场认为耕牛毁坏了果园,拒绝返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耕牛毁坏果园,应由沈某承担赔偿责任
沈某无需向农场支付耕牛关押期间的管护费
刘某仅在2万元的限度内,向农场承担赔偿责任
农场在获得刘某或沈某的赔偿之前有权关押耕牛
某公司总经理郑某在家中被杀,警方确切掌握的是,案发当天,其下属赵一、王二、张三、李四都进出过一次郑某家中,且排除同时出现的可能性,被警方传讯前,四人秘密约定,向警方所作的每句供词都是虚假供述,供词如下:
赵一:“我们四人都没杀害他,我离开他家时,他还活着。”
王二:“我是第二个进他家的,我到他家时,他已经死了。”
张三:“我是第三个进他家的,我离开他家时,他还活着。”
李四:“凶手进他家不比我晚,我到他家时,他已经死了。”
由此可知推知,凶手是:
赵一
王二
张三
李四
张某在火车站偷了李某的信用卡,并且持卡消费五万元,张某涉嫌的罪名是:
盗窃罪
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
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
刘某擅自扩建烧烤店,相邻业主高某向区城管监察大队举报。城管监察大队责令刘某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刘某未执行该处罚。高某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刘某排除妨害。城管监察大队以高某已提起民事诉讼为由中止执法。高某遂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城管监察大队履职。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高某请求排除妨害行使的是物权性救济措施
城管监察大队中止执法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在行政诉讼终结前,法院应中止民事案件的审理
若高某在民事诉讼中败诉,则刘某的扩建行为合法
为了实施最佳配合,在确定某排球赛上场队员的组成时,甲、乙、丙三位教练对小王和小李是否上场表态如下:
甲:“只有小王上场,小李才上场。”
乙:“如果小王上场,则小李上场。”
丙:“或者小王上场,或者小李上场。”
据此,下列哪项判断为不可能推出的结论:
三人的话都是真的
三人的话都是假的
三人的话两真一假
甲乙的话都为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