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税务局发现甲公司有逃税20万元的嫌疑,于是通知银行冻结其账户中的全部资金约100万元,导致甲公司无法支付乙公司的到期货款而被迫支付违约金5万元。对该违约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冻结属于不可抗力,甲公司不应向乙公司支付违约金
B . 逃税和违约并无关联,甲公司应自行分别承担违法后果和违约责任
C . 甲公司可就该违约金向税务局要求国家赔偿
D . 税务局的冻结措施合法,甲公司的违约金损失与税务局无关
参考答案: B
参考解析:
Ⅰ找考点:本题为民商法常识
Ⅱ析选项:
B选项:甲公司的逃税行为和违约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甲公司应分别承担违法后果和违约责任。说法正确,当选。
Ⅲ拓展项:
A选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行政机关的冻结行为属于行政行为,不属于不可抗力,甲公司仍需通过其他途径履行合同,不能直接免除违约责任。选项说法错误,排除。
C选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第七项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行政机关的冻结行为属于合法的行政行为,且甲公司支付违约金是因为未履行合同义务,而不是税务局造成的,所以不能要求国家赔偿,选项说法错误,排除。
D选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冻结存款、汇款的数额应当与违法行为涉及的金额相当;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选项“税务局的冻结措施合法”说法错误,排除。
故本题选B。
【2025-上海A-028/上海B-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