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刘某盗用五保户谢某的身份信息,将其列为受雇的工人虚构工资账目,获得了税收减免,当地民政部门核查低保人员的信息时发现谢某收入超标,于是停发其特困经济补助。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谢某被民政部门停发的特困经济补助,应由刘某给予赔偿
B . 刘某应将盗用谢某身份信息获得减免的税款,支付给谢某
C . 民政部门工作失误,应向谢某补发被停发的特困经济补助
D . 刘某应按照工资账目所记载的数额,向谢某支付影响工资
参考答案: A
参考解析:
Ⅰ找考点:本题为民商法常识
Ⅱ析选项:
A选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盗用五保户谢某的身份信息属于侵权行为,谢某可以要求刘某承担民事责任,其被停发的特困经济补助,应由刘某给予赔偿。A项说法正确,所以选A。
Ⅲ拓展项:
B、C、D选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B项减免的税款不属于侵权获得的利益,C项民政部门补发特困经济补助无法律依据,D项应按照工资账目所记载的数额不属于侵权人因此侵权行为受到的损失,B、C、D三项说法错误,排除。
故本题选A。
【2023-江苏B-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