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 甲系已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请接任处长为缺少资质条件的李某办理了公司登记,收取李某10万元。甲构成犯罪
B . 乙系某国企总经理之妻,乙让其夫借故辞退企业人事主管,而以其好友陆某取而代之,陆某赠乙价值15万元的金表一只。乙构成犯罪
C . 李某为获得一项工程中标而送给主管官员丙2条高档香烟,被丙拒绝。次日,李某再次来到丙家,偷偷将一块价值8万元的金币放在茶几上离开。丙不知情。丙家保姆以为丙知道此事,遂将金币放入丙的柜子。丙不构成犯罪
D . 丁系某国家机关官员之子,利用其父管理之便,请其父下属将不合条件的某企业列入政府采购范围,收受该企业8万元。丁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 D
参考解析:
Ⅰ找考点:本题为刑法常识
Ⅱ析选项:
A、B、D选项:《刑法》第388条之一规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法规,甲、乙、丁三人均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D选项说法错误,本题选非,当选;A、B项说法正确,本题选非,排除。
Ⅲ拓展项:
C项:《刑法》第385条规定:“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选项中,丙并未收受香烟,对于李某偷偷放下的金币毫不知情,也没有为李某谋取利益,因此丙不构成犯罪。说法正确,本题选非,排除。
故本题选D。
【2019-江西法检-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