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假设赵某每日工资300元,2017年10月1日至7日连续上班且未补休,10月4日为中秋节。那么,这七天赵某可得的工资收入为:
A . 6300元
B . 5100元
C . 4500元
D . 4800元
参考答案: A
参考解析:
Ⅰ找考点:本题为社会法常识
Ⅱ析选项:
根据《劳动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赵某在10月1日至7日连续上班且未补休,其中10月1日-3日为国庆法定节假日,10月4日为中秋法定节假日,加班均按照三倍工资计算。10月5日-7日为公休调假日,加班按照二倍工资计算。
因此,这七天赵某工资收入共计:300×4×3+300×3×2=5400元。
根据法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发放工资时,赵某的实际收入必须大于等于5400元,故本题答案只能选择6300元。
故本题选A。
【2019-江西法检-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