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黄某是一家建筑设计公司经理。该公司设计师赵某于本月5日提出离职,6日起就不再来公司上班,黄经理用多种方式都没有联系上赵某。赵某的突然离开导致公司几个项目工作延期,给客户造成了损失,现在客户要求公司赔偿。对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 黄经理公司可建议客户直接找赵某赔偿损失
B . 赵某提前1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不合法
C . 因赵某离职给黄经理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的举证责任在建筑设计公司
D . 赵某未履行相关义务,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该公司可以向赵某索赔
参考答案: A
参考解析:
Ⅰ找考点:本题为社会法常识
Ⅱ析选项:
A选项:《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公司项目由公司与客户签订,因此根据合同相对性,应由公司向客户赔偿损失,公司在赔偿后可向赵某追偿。A选项“客户直接找赵某赔偿损失”说法错误,本题选非,当选。
Ⅲ拓展项:
B选项:《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赵某提前1天通知其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是不合法的,说法正确,本题选非,排除。
C选项:《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因此若该公司要求赵某承担向客户赔偿的经济损失,举证责任在该建筑设计公司。说法正确,本题选非,排除。
D选项:《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于赵某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并不合法,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因此其公司有权向赵某索赔。说法正确,本题选非,排除。
故本题选A。
【2019-河南司法所-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