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区教育局将学区调整的情况张贴在各学校门口。刘某的住房被划入新的学区,但他没有及时了解情况,将房屋低价卖给了王某。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刘某认为区教育局公开学区信息不当,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B . 区教育局公开学区信息的行为构成行政不作为
C . 刘某有权以重大误解为由,解除与王某的房屋买卖合同
D . 区教育局应对刘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 A
参考解析:
Ⅰ找考点:本题为行政法常识
Ⅱ析选项:
A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刘某认为区教育局公开学区信息不当,有权提起行政诉讼”行为正确,所以选A。
Ⅲ拓展项:
B选项:行政不作为就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区教育局公开学区信息的行为”履行了法定职责,所以B错。
C选项: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但是刘某不能直接解除与王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所以C错。
D选项: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刘某的损失是因为自己疏忽,不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所以D错。
故本题选A。
【2020-江苏A-012/江苏B-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