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的汽车达到报废标准拟报废,乙介绍甲以五千元价格将汽车直接转交给丙使用。后丙酒后驾车撞人造成损害,谁承担赔偿责任?
A . 由甲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B . 甲、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C . 丙违章驾驶独立承担责任
D . 汽车所有人甲独立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 A
参考解析:
Ⅰ找考点:本题为民商法常识
Ⅱ析选项:
A选项:《民法典》第1214条规定:“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题干中,该汽车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甲是转让人,丙是受让人,因此由甲和丙承担连带责任。A项说法正确,所以选A。
Ⅲ拓展项:
B选项:乙以中间介绍人的身份,让甲以五千元的价格将汽车直接转交给丙使用,在这个过程中,乙并未收取任何报酬、费用,这属于好意施惠行为,且根据《民法典》第1214条规定,乙也不作为事故的赔偿责任人方。所以B错。
C、D选项:《民法典》第1214条规定:“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丙独立承担责任”、“甲独立承担责任”说法均错误。所以C、D错。
故本题选A。
【2022-湖北选调-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