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下列关于监察官回避制度的说法错误的是:
A . 张某担任某设区的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应当实行地域回避
B . 王某和李某都是监察官,二人系夫妻关系,不能被派驻到同一高校
C . 赵某一和赵某二系亲兄弟,可以同时担任某县监察委员会不同部门的监察官
D . 黄某担任某设区的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其子不得担任该市下辖的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参考答案: A
参考解析:
Ⅰ找考点:本题为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常识
Ⅱ析选项:
A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第23条规定:“监察官担任县级、设区的市级监察委员会主任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地域回避。”选项中张某为副主任,因此无需实行地域回避,A选项说法错误,本题选非,当选。
Ⅲ拓展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第24条规定:“监察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监察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委员,上述人员和其他监察官;(二)监察委员会机关同一部门的监察官;(三)同一派驻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监察机构的监察官;(四)上下相邻两级监察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委员。”
B选项:王某和李某均为检察官,且为夫妻关系,不能被派驻到同一高校。说法正确,本题选非,排除。
C选项:赵某一和赵某二系亲兄弟,不得担任同一部门的监察官,但可以担任不同部门的监察官。说法正确,本题选非,排除。
D选项:黄某之子不得担任其任职的监察委员会下辖的县的监察委员会的委员。说法正确,本题选非,排除。
故本题选A。
【2022-联考/吉林-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