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晚饭后李先生和儿子在小区散步时,有一条未牵绳的小狗冲出扑向他儿子,并咬伤了他的胳膊。为了保护儿子,李先生用脚踹小狗。但因为用力过猛,将小狗踹死了。后来,狗主人说这条狗十分名贵,要求李先生赔偿损失。对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李先生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B . 李先生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C . 遛狗不牵绳导致狗咬人,养狗者要承担侵权责任
D . 养狗者和李先生应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参考答案: C
参考解析:
Ⅰ找考点:本题为民商法常识
Ⅱ析选项:
C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题中,养狗者遛狗时不牵狗绳,导致小狗咬伤了李先生和他的孩子,养狗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C项说法正确,所以选C。
Ⅲ拓展项:
A、B选项: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防卫行为。《刑法》第21条规定:“紧急避险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本题中李先生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而不是正当防卫。所以A、B错。
D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2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李先生踹小狗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因此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即狗主人承担责任,而李先生不用承担责任。所以D错。
故本题选C。
【2019-河南司法所-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