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丙丁4人发起设立某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并租赁了1处办公场所。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甲由于疏忽忘关水龙头致办公场所被淹,给办公场所业主戊造成5万元损失。公司设立后,业主戊向公司索赔。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因公司已设立,5万元损失由公司承担即可
B . 因系发起人责任,5万元损失由发起人共同承担
C . 因在公司设立过程中产生损失,5万元由公司和发起人共同承担
D . 公司可以先行向业主戊赔偿,再向甲追赔
参考答案: D
参考解析:
Ⅰ找考点:本题为民商法常识
Ⅱ析选项:
D选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94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业主戊索赔时公司已成立,责任应由公司承担,设立人甲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有重大过失,其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公司可以向甲追偿,其他发起人不承担责任。D项说法正确,所以选D。
Ⅲ拓展项:
A、B、C选项:因索赔时公司已经成立,所以责任应由公司承担。但因该损失是甲在公司设立过程中造成的,所以甲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可以先由公司承担这5万元损失,公司承担后可以向甲追偿。由于其他发起人无责任,且公司和发起人不是共同承担责任的关系,所以公司和其他发起人不承担责任。所以A、B、C错。
故本题选D。
【2022-国考行政执法-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