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 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山西省人民政府可以联合行文
B . 陕西省公安厅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可以联合行文
C . 陕西省人民政府和中共陕西省委可以联合行文
D . 省教育厅只有通过省政府办公厅才可以向各市县政府行文
参考答案: D
参考解析:
本题为公文写作常识。
第一步:分析考点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15条规定,政府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相互行文和向下一级政府的相关业务部门行文;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文。因此省教育厅可以直接向各市县政府行文。D选项“只有通过省政府办公厅”说法错误,本题选非,当选。
第二步:分析选项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16条规定,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政府与同级党委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A选项: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山西省人民政府属于同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说法正确,本题选非,排除。
B选项:陕西省公安厅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属于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说法正确,本题选非,排除。
C选项:陕西省人民政府和中共陕西省委属于政府与同级党委,可以联合行文。说法正确,本题选非,排除。
故本题选D。
【2008-陕西-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