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以甲公司违法经营为由,注销了该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甲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 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注销甲公司资质证书的行为属于行政处罚
B . 甲公司被注销资质证书后,已不具有法人资格,应由股东向法院起诉
C . 在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作出注销资质证书决定前,甲公司有权要求听证
D . 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适用法律错误,法院应判决撤销其注销行为
参考答案: B
参考解析:
Ⅰ找考点:本题为其他法律法规常识
Ⅱ析选项:
B选项:甲公司被注销资质证书后,只是不能继续进行房地产开发业务,但是甲公司没有注销,故甲依然具有法人资格。说法错误,本题选非,当选。
Ⅲ拓展项:
A选项: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17条规定,对于不符合原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降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属于行政部门,所以注销行为属于行政处罚。说法正确,本题选非,排除。
C选项:根据《行政处罚法》第63条规定,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一)较大数额罚款;(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所以甲公司有权要求听证,说法正确,本题选非,排除。
D选项: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20条规定:“企业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逾期不改正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吊销资质证书。”第21条规定:“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公告资质证书作废,收回证书,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二)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的。”第22条规定:“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工程质量低劣,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违法经营不应注销资质证书,即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适用法律错误。说法正确,本题选非,排除。
故本题选B。
【2021-江苏B-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