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Y有限公司拟任命甲担任公司董事,甲目前身份仍是国家的公务员;该公司董事乙在担任董事期间,与高中同学合伙成立了Z企业经营与Y相同的产品,获得个人收益10万元;股东丙一直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业绩不太满意,想抽回出资或者悄悄将自己持有的出资份额转让给一直想投资实业的丁。
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 . 甲可以担任公司的董事
B . 股东丙把自己的出资份额转让给丁
C . 乙可以和同学合伙成立企业与该有限责任公司竞争
D . 董事乙的个人收益10万元应归公司所有
参考答案: D
参考解析:
本题为其他法律法规常识。
D选项:根据《公司法》第148条规定,乙获得的个人收益应归公司所有,所以D正确。
故本题选D。
知识拓展:
A选项:X不可以担任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公务员法》的第九章第53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等16种违法行为,所以A错。
B选项:股东丙不能抽回出资或者悄悄将自己持有的出资,根据《公司法》第35条的规定,转让股权应当征得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同意;未经同意转让股权且合同签订后公司其他股东也不认可的,股权转让合同对公司不产生效力,转让人应当向受让人承担违约责任。受让人明知股权交易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同意而仍与转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其他股东不认可的,转让人不承担违约责任。经其他股东同意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公司应当办理有关股东登记的变更手续,受让人得以以股东身份向公司行使权利;公司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受让人可以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不得向转让人主张撤销合同,所以B错。
C选项:根据《公司法》第148条规定,Z作为该公司董事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所以C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