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有一古董,因出国委托乙保管,乙因资金周转需要将古董卖给不知情的丙,丙又赠与女友丁,丁拿到古董5天后被戊偷走,戊后又遗失于街头,为庚拾得。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对该古董享有所有权的是:
A . 甲
B . 丙
C . 丁
D . 庚
参考答案: C
参考解析:
Ⅰ找考点:本题为民商法常识
Ⅱ析选项: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题干甲委托乙保管,乙(无处分权人)将古董卖掉,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丙基于善意(不知情)获得该古董的所有权,原权利人甲丧失了对该古董的所有权。
丙将该古董赠与丁,丁基于接受赠与而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其后戊偷盗、庚拾得均为非法获得,所有权仍然是丁。
故本题选C。
【2018-江西法检-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