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基本案情:2013年2月19日,张某向S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申请获取“本市116地块项目土地出让金缴款凭证”的政府信息。S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经至其档案中心以“缴款凭证”为关键词进行手工查找,未找到名为“缴款凭证”的116地块项目土地出让金缴款凭证的政府信息,遂认定其未制作过原告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答复张某,其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张某不服,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裁判结果:经法院审理认为,原告申请公开的相关缴款凭证,应泛指被告收取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缴纳本市116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形成的书面凭证。在日常生活中,这种证明缴纳款项凭证的名称或许为缴款凭证,或许为收据、发票等,并不局限于缴款凭证的表述。原告作为普通公民,认为其无法知晓相关缴款凭证的规范名称,仅以此缴款凭证描述其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内容的主张具有合理性。而与之相对应,被告系本市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应知晓其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开具给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凭证的规范名称,但在未与原告确认的前提下,擅自认为原告仅要求获取名称为缴款凭证的相关政府信息,并仅以缴款凭证为关键词至其档案中心进行检索,显然检索方式失当,应为未能尽到检索义务,据此所认定的相关政府信息不存在的结论,也属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撤销被诉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责令被告重新作出答复。一审宣判后,当事人均未上诉,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单选题]
法院在审理后作出判决:撤销被诉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责令被告重新作出答复。其主要理由是:
A . 被告做出的信息不存在的答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B . 被告未以合理方式履行职责
C . 原告提供的证据非常充分,被法院采信
D . 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参考答案: A,B,D
参考解析:
Ⅰ找考点:本题为其他法律法规常识
Ⅱ析选项:
A、B、D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6)明显不当的。本题中,被告作出信息不存在的答复过于潦草,属于未以合理方式履行职责,导致主要证据不足,因此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A、B、D项说法正确,所以选A、B、D。
Ⅲ拓展项:
C选项:材料并未提及原告张某提供相关证据的事宜,且本案是由被告负责举证。所以C错。
故本题选ABD。
【2015-上海A-132/上海B-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