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王某在公园与李某发生言语冲突,用小刀刺伤李某,强行抢走李某身上财物后逃跑。此时,李某紧追不舍,追出500米后用砖头将王某砸成轻伤,并夺回了自己的财物。
李某的行为应当属于:
A . 故意伤害
B . 正当防卫
C . 防卫过当
D . 紧急避险
参考答案: B
参考解析:
Ⅰ找考点:本题为刑法常识
Ⅱ析选项:
B选项:《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李某的人身收到侵害,对王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所以选B。
Ⅲ拓展项:
A选项: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与题干不符,所以A错。
C选项: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形。《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所以C错。
D选项:紧急避险,是指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损害另一法益以保护较大法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行为。与题干不符,所以D错。
故本题选B。
【2015-广州-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