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以下情形,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的是:
A . 甲乙为夫妻,在同一机关工作,甲担任领导职务,乙在组织部门任普通科员
B . 甲乙为表兄妹,在同一机关工作,甲担任领导职务,乙是甲的下级由甲直接领导
C . 甲乙为兄妹,在同一机关工作,甲在组织部门担任部长,乙在行政部门担任普通科员
D . 甲乙为父子,在同一机关工作,两人都在人事部门任普通科员
参考答案: C
参考解析:
Ⅰ找考点:本题为行政法常识
Ⅱ析选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C选项:甲乙为兄妹是直系血亲在同一机关工作,但甲乙在不同部门,乙也不在甲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行政工作,不违反任职回避,当选。
Ⅲ拓展项:
A选项:甲乙夫妻关系,乙在甲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工作,违反任职回避,排除。
B选项:甲乙为表兄妹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乙是甲的下级由甲直接领导,违反任职回避,排除。
D选项:甲乙为父子属直系血亲关系,两人都在人事部门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违反任职回避,排除。
故本题选C。
【2018-广州324-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