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县公安局以涉嫌盗窃犯罪为由将甲拘留,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对甲的逮捕。3个月后,经甲的亲属暗中查访并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公安机关抓获了真正的罪犯,县人民检察院对甲作出不起诉决定,甲遂请求国家赔偿。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县公安局和人民检察院没有违法行为,国家对甲不承担赔偿责任
B . 县公安局和人民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C . 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是对错捕行为的确认
D . 县公安局应当对错误拘留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 C
参考解析:
Ⅰ找考点:本题为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常识
Ⅱ析选项:
C选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关于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是对错误逮捕确认的批复》规定,……人民检察院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应视为是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的认定无罪的决定,同时该不起诉决定即是人民检察院对错误逮捕行为的确认,无需再行确认。所以选C。
Ⅲ拓展项:
A、B、D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条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甲因此被错捕请求国家赔偿,国家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对甲的逮捕,赔偿义务机关就是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不承担赔偿。ABD说法错误,排除。
故本题选C。
【2018-江西-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