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2015年1~11月,北京市20个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实现收入7019.8亿元,同比增长7.5%,高于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平均增速1.2个百分点,占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的比重为68.8%。其中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功能区实现收入3772.5亿元,同比增长7.8%,占20个功能区总收入的53,7%;文化金融融合功能区实现收入436.5亿元,同比增长10%,占20个功能区总收入的6.2%。
传媒影视板块中,CBD-定福庄国际传媒产业走廊功能区、新媒体产业功能区、影视产业功能区分别增长8.9%、69.4%和27.9%,三个功能区收入合计占20个功能区总收入的17.1%;文化休闲板块中,北京老字号品牌文化推广功能区、主题公园功能区分别增长18%和1.5倍,两个功能区收入合计占20个功能区总收入的3%。
2015年1~11月,规模以上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实现收入856.5亿元,同比增长21.5%,高于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平均增速15.2个百分点;数字内容服务和其他互联网服务行业分别实现收入17.8亿元和6.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3%和53%;全市重点互联网出版单位实现收入373.2亿元,同比增长5.9%。
[单选题]
2015年1~11月,北京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在以下哪个范围内:
A . 低于1万亿元
B . 在1-1.1万亿元之间
C . 在1.1-1.2万亿元之间
D . 高于1.2万亿元
参考答案: B
参考解析:
①找信息:信息定位在材料第一段。
2015年1~11月,北京市20个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实现收入7019.8亿元,占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的比重为68.8%。
②列式子:
2015年1~11月,北京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亿元
③算结果:
方法一,1.02万亿元。
方法二,结合选项,1万亿的68.8%是6880亿元,1.1万亿的68.8%是7568亿元。而实际增长量7519亿元在这范围内,故应选B项。
故本题选B。
【2018-北京-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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