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很多人认为夫妻吵架、动手纯属家务事,外人不应干涉更无权干涉。不仅如此,就连公安机关也在“清官难断家务事”的传统思想影响下,对于家庭暴力的投诉处理简单、轻率,有的甚至根本不管。这种认识属于:
A . 法律思想体系
B . 刑法意识
C . 法律心理
D . 阶层法律意识
参考答案: C
参考解析:
本题为其他常识。
第一步:分析考点
法律心理是低级阶段的法律意识,是人们对法律现象认识的感性阶段。它直接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法律生活相联系,是人们对法律现象的表面的、直观的、感性的认识和情绪,是对法律现象的自发的、不系统的反映形式。题干属于婚姻家庭领域的法律心理之一,所以选C。
第二步:分析选项
A选项:法律思想体系是法律意识的理性阶段,是人们关于法的现象的系统化、理论化的思想观点。排除。
B选项:夫妻之间的吵架、动手不为刑法管辖范畴,刑法意识与题干无关,排除。
D选项:夫妻是平等的主体,没有阶层而言,说法错误。排除。
故本题选C。
【2012-天津-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