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干部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拥有()的股份或者证券,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出党籍处分。
A . 股份有限公司
B . 外资公司
C . 债券型上市公司
D . 非上市公司(企业)
参考答案: D
参考解析:
Ⅰ找考点:本题为其他法律法规常识
Ⅱ析选项:
D选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所以选D。
Ⅲ拓展项:
A选项: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中未提到股份有限公司,所以A错。
B选项:外资公司即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开办的企业,是中国法人,不包括外国的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中未提到外资公司,所以B错。
C选项:债券型上市公司即经批准后已经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中未提到债券型上市公司,所以C错。
故本题选D。
注:2017年8月26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本题法律依据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03年修订)法条内容不变,不影响本题。
【2016-深圳-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