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人口共141178万人,比2010年增长了约5.38%。从地区分布上看,2020年东部地区人口占39.93%,中部地区占25.83%,西部地区占27.12%,东北地区占6.98%。与2010年相比,东部地区人口所占比重上升2.1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下降0.79个百分点,西部地区上升0.22个百分点,东北地区下降1.20个百分点。
从性别构成上看,2020年男性人口为72334万人,女性人口为68844万人。从年龄构成上看,2020年0-14岁人口为25338万人,15-59岁人口为89438万人,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2万人(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064万人)。从城乡分布上看,2020年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0199万人,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0979万人,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3642万人,乡村人口减少16436万人。从民族构成上看,2020年汉族人口为128631万人,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2547万人,与2010年相比,汉族人口增长4.93%,各少数民族人口增长10.26%,少数民族人口比重上升0.40个百分点。
2020年,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与60—64岁人口占比相差:
约6.3%
约7.3%
约8.3%
约9.3%
在以2015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的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中,江苏最终样本量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0.94%。调查显示:2015年11月1日零时江苏常住人口为7973万人,同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107万人,增长1.36%。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064万人,占13.35%;15~64岁人口为5910万人,占74.13%;65岁及以上人口为999万人,占12.53%。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3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9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64个百分点。
全省常住人口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为1230万人,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人口为1356万人;初中文化程度人口为2741万人;小学文化程度人口为1744万人。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江苏0~14岁人口比重比65岁及以上人口:
少0.48个百分点
少2.12个百分点
多0.48个百分点
多2.12个百分点
2007年末全国总人口为13212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81万人。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140元,扣除价格上涨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9.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86元,扣除价格上涨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12.2%。按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标准低于785元测算,年末农村贫困人口为1479万人,比上年末减少669万人;按低收入人口标准786-1067元测算,年末农村低收入人口为284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709万人。
2006年末,全国农村低收入人口与贫困人口所占比例约为:
4.3%
2.2%
1.1%
不好估算
2020年,0~14岁的人口数约为:
19064万人
23877万人
25277万人
26064万人
根据材料,关于近四次人口普查的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有:
①城乡的少儿人口规模均出现逐次下降
②2000年,农村老年人口已经突破6000万人
③劳动年龄人口比例的城乡差距逐次缩小
④城镇的老年抚养比值逐次增长
②
①②
③④
①③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区域性整体贫困明显缓解,为实现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打下了坚实基础。
从地区看,东部地区已率先基本脱贫,中西部地区贫困人口数量全面下降,2017年末,东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30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1067万人,五年累计下降78.1%;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3.9%下降到0.8%,下降3.1个百分点,已率先基本实现脱贫。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末的3446万人减少到2017年末的1112万人,累计减少2334万人,下降幅度为67.7%。农村贫困发生率由10.5%下降到3.4%,下降7.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末的5086万人减少到2017年末的1634万人,累计减少3452万人,下降幅度为67.9%;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17.6%下降到2017年末的5.6%,下降12.0个百分点。
从贫困区域看,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民族八省区减贫成效更加突出,区域性整体贫困明显缓解。贫困地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90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4139万人,减贫规模占全国农村减贫总规模的六成;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3.2% 下降至2017年末的7.2%,五年累计下降16.0个百分点,年均下降3.2个百分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54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3527万人,下降幅度为69.6%;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4.4%下降至2017年末的7.4%,累计下降17.0个百分点,年均下降3.4个百分点。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民族八省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032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2089万人,下降幅度为66.9%,减贫规模占全国农村减贫规模的三成;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1.1%下降至2017年末的6.9%,累计下降14.2个百分点,年均下降2.8个百分点。
贫困发生率指的是低于贫困线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由材料数据可知,与2012年末相比,我国中部地区2017年末农村总人口:
减少了约113万人
减少了约280万人
增加了约113万人
增加了约280万人
2007年末全国总人口为13212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81万人。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140元,扣除价格上涨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9.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86元,扣除价格上涨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12.2%。按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标准低于785元测算,年末农村贫困人口为1479万人,比上年末减少669万人;按低收入人口标准786-1067元测算,年末农村低收入人口为284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709万人。
2007年末全国农村低收入人口所占比例约比2006年末下降了多少个百分点:
0.6
10.6
31.1
40.6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查明,2010年11月1日零时,江苏省常住人口为78659903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74382809人相比,增长5.75%。江苏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9630233人,占50.38%;女性人口为39029670人,占49.6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58下降为101.54。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0230180人,占13.01%;15—64岁人口为59861916人,占76.10%;65岁及以上人口为8567807人,占10.8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6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5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13个百分点。
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506817人,具有高中文化(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1269779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0417500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01686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917人上升为10815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3039人上升为16143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6372人上升为38670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2881人下降为24176人。
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江苏省常住人口中15—64岁人口增加了:
9871683人
9057341人
9680873人
6611263人
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至2005年11月1日零时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总人口为130628万人,比2000年11月1日零时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人增加了4045万人,增长3.2%;年平均增加809万人,年平均增长0.63%。
其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56457万人,居住在乡村的人口74471万人:男性67309万人,女性63319万人;具有大学程度(指大专及以上)的人口为6764万人,高中程度(含中专)的人口为15083万人,初中程度的人口为46735万人,小学程度的人口为40706万人。另外,0–14岁的人口为26478万人,占总人口的20.27%;15–59岁的人口为89742万人,占总人口的68.70%;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4408万人,占总人口的11.03%(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0045万人,占总人口的7.69%)。
至2005年11月1日零时,我国60—64岁的人口占总人口数的:
3.34%
3.04%
7.69%
11.03%
截至2011年末,全国城乡就业人数达到76420万人,比2002年末增加3140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数35914万人,增加10755万人;乡村就业人数40506万人,减少7615万人,农民工数量不断扩大,2011年末达到25278万人。
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比2002年增长1.8倍,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9.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比2002年增长1.8倍,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8.1%。2002~2011年,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速超过1979~2011年7.49%的年均增速,是历史上增长最快的时期之一。其中,2010年、2011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速连续两年快于城镇。
2011年末,城乡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分别为36.3%和40.4%,分别比2002年降低了1.4和5.8个百分点,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大幅增长;2011年末,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18.6辆,比2002年末增加17.7辆;拥有移动电话205.3部,增长2.3倍;拥有家用电脑81.9台,增长3.0倍。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拥有电冰箱61.5台,增长3.1倍;空调机2.6台,增长8.9倍;拥有移动电话179.7部,增长12.1倍。2011年末,全国电话普及率达到94.9部/百人,比2002年末增长1.8倍。
与2002年末相比,2011年末以下各项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增速最快的是:
农村居民空调机
农村居民移动电话
城镇居民家用电脑
城镇居民家用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