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六级考试结束后,关于王刚、刘超二人是否能通过考试,宿舍同学有如下讨论:
王刚说:或者我能通过,或者刘超能通过,或者我和刘超都能通过。
李强说:王刚一定能通过。
杨帆说:刘超能通过。
赵进说:王刚没有可能通过。
考试成绩出来后,证明四人的话有两人说的是真的,两人说的是假的。
根据以上陈述,可推出以下哪项:
王刚、刘超都通过了
王刚、刘超都没通过
王刚通过了,刘超没通过
刘超通过了,王刚没通过
①人们听音时,首先是要用耳朵去听而不是用仪器去测量,如何判断,依靠的就是人们的“音准感”
②这种音准有着精确的物理意义,音是由物体的震动产生的,每个乐音震动的频率就是它的物理属性
③另一种音准指的是人们对于音高的一种听力反应,严格来讲应该叫做“音准感”
④而在音乐中使用的音并不是随意产生的,是人们在长期实践过程中挑选出来的
⑤我们通常所说的音准,一般有两种含义
⑥一种是音乐中的音高要遵循一定的规律,那就是音高的准确性,即音准
请将上述语句重新排列,语序正确的是:
⑤⑥④①③②
①③②⑤⑥④
①⑤⑥③②④
⑤⑥②④③①
某单位安排职工参加百分制业务知识考试,小周考了88分,还有另外2人的得分比他低。若所有人的得分都是整数,没有人得满分,且任意5人的得分不完全相同,问参加考试的最多有多少人:
38
44
50
62
某省规定,公务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程序。笔试合格后才有资格进入面试,只有两种考试皆合格才能录取。
本次公务员考试的最终录取率为:
13.33%
33.33%
40%
60%
(1)填写报名表
(2)考试
(3)查阅招考简章
(4)任职前公示
(5)体检
1—3—2—5—4
3—1—2—5—4
1—5—2—3—4
3—1—5—2—4
高校管理学院某期培训班有不到100名学员参加,期中、期末两次考试平均分分别为68分和75分,期中考试不及格学员平均分为53分,及格学员平均分为74分;期末考试不及格学员平均分为47分、及格学员平均分为83分。问这期培训班有多少名学员参加?
42
54
63
77
某单位开设a、b、c、d、e、f六门培训课程,员工自愿报名参加。经统计,员工选择的课程组合共有四种,a+f,d+f,a+c+e,b+c+f,所有培训结束后,统一安排考试,为不影响工作要求,在1月4日至10日中的连续六天考完,每天只考一门,且每位员工都不会连续两天参加考试,则安排这六门课程考试日期的不同方法共有:
2种
4种
8种
12种
下列选项中,都与中国古代科举考试有关的一组词语是:
蟾宫折桂、桂冠、连中三元
问鼎中原、独占鳌头、蟾宫折桂
连中三元、五子登科、名落孙山
金榜题名、桂冠、独占鳌头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其中“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是:
小王在进行封闭管理的小区内倒车时不慎将一老人撞倒
周小姐带着宠物狗横穿马路时,乱闯的宠物狗不幸丧生在车轮下
小赵将汽车停在商场附近的停车场,取车时发现车尾部被撞,肇事车辆已逃跑
绿灯亮时,小姜穿过斑马线过马路,被一辆闯红灯的自行车撞伤
张某、郑某等人相约踢球。郑某在防守过程中与张某发生碰撞,张某受伤倒地,医院诊断为韧带撕裂。张某起诉郑某,索要10万元的损害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郑某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损害应由张某自行承担
张某、郑某及其他参与踢球者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张某的索赔对象应是活动组织者和场地出租者
郑某是直接侵害人,故张某起诉郑某合情合法